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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5-08-12 00:0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5年1月6日,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车(香港)有限公司为迪拜地铁蓝线项目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中车(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公司”)为其参股的迪拜地铁蓝线DLS项目公司MLCC BLUE LINE CONTRACTING L.L.C(以下简称“迪拜项目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1.35亿迪拉姆(折合人民币约22.57亿元)的授信担保;其他股东亦按持股比例为迪拜项目公司提供担保。相关的决策和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7日披露的《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编号:临2025-004)、于2025年3月4日披露的《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编号:临2025-007)和于2025年5月16日披露的《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编号:临2025-023)。

  根据迪拜地铁蓝线DLS项目需要,香港公司于近日向银行申请开具了质保金保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注:截至2025年6月30日,被担保人尚处于成立初期,尚未开展实质经营,没有相应的经营数据。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被担保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质保金保函的主要内容

  1. 保证人:香港公司

  2. 被保证人:迪拜项目公司

  3. 受益人:迪拜道路和运输管理局Roads and Transport Authority(迪拜地铁蓝线DLS项目业主)

  4. 担保金额:本次由香港公司开具的首期质保金保函金额为407.10万迪拉姆(折合人民币约793.56万元);后续香港公司将根据项目应付金额修订质保金保函金额,但不超过最高限额,即3.72亿迪拉姆(折合人民币约7.26亿元)。

  5. 担保范围/内容:迪拜项目公司在迪拜地铁蓝线DLS项目主合同项下的质量保障义务,如果迪拜项目公司未能履行主合同项下的质量保障义务,受益人有权兑付银行开具的质保金保函。

  6. 担保期限:自2025年7月3日至2032年7月31日,并自动续期至迪拜地铁蓝线DLS项目主合同项下的全部责任履行完毕。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89.08亿元,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4.90%。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42.12亿元,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2.12%;公司及子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1.65亿元,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69%。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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