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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2025-09-25 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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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01 证券简称:九鼎新材(维权) 公告编号:2025-55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风电叶片业务整合及架构调整的议案》,公司计划出资1亿元在江苏如皋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苏九鼎风电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46)、《关于风电叶片业务整合及架构调整暨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8)。

二、对外投资的进展情况

2025年9月23日,公司计划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江苏九鼎风电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如皋市数据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基本信息如下:

1、名称:江苏九鼎风电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82MAEXGG6X1Y

4、成立日期:2025年9月23日

5、法定代表人:顾柔坚

6、注册资本:10000万元整

7、住所: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如城街道中山东路1号-8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

机及发电机组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备查文件

1、江苏九鼎风电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002201 证券简称:九鼎新材 公告编号:2025-56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的概述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其中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九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材料”)提供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担保额度,为全资孙公司江苏九鼎建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建材”)提供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担保额度,为全资孙公司江苏九鼎磨具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磨具”)提供总额不超过15,000万元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2日、2025年5月16日披露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14)、《公司关于2025年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22)、《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30)。

二、担保事项的进展情况

(一)对九鼎材料的担保进展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九鼎材料与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皋支行(以下简称“张家港农商行如皋支行”)签订了《最高额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ZRCDK2025091000110)(以下简称“主合同1”),约定最高借款额度为人民币990万元,循环借款期间为2025年9月22日至2028年9月21日。

南通市科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科创”)与张家港农商行如皋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编号:DBHT2025091000042784),约定南通科创为张家港农商行如皋支行与九鼎材料签订的主合同1(含在循环借款期间及本金最高余额内签订的一系列融资业务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本金最高余额为人民币990万元。保证期间为九鼎材料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与南通科创签订了《反担保保证合同》(编号:2025年科字第163-1号),为主合同1(及依据主合同1所订立的子合同)的贷款业务向南通科创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保证期间为自南通科创代九鼎材料履行债务之次日起三年。

(二)对九鼎建材的担保进展

近日,公司全资孙公司九鼎建材与张家港农商行如皋支行签订了《最高额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ZRCDK2025091000106)(以下简称“主合同2”),约定最高借款额度为人民币990万元,循环借款期间为自2025年9月22日至2028年9月21日。

南通科创与张家港农商行如皋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编号:DBHT2025091000042779),约定南通科创为张家港农商行如皋支行与九鼎建材签订的主合同2(含在循环借款期间及本金最高余额内签订的一系列融资业务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本金最高余额为人民币990万元。保证期间为九鼎建材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与南通科创签订了《反担保保证合同》(编号:2025年科字第164-1号),为主合同2(及依据主合同2所订立的子合同)的贷款业务向南通科创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保证期间为自南通科创代九鼎建材履行债务之次日起三年。

(三)对九鼎磨具的担保进展

近日,公司全资孙公司九鼎磨具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南通分行”)签订了《综合授信协议》(编号:202501611111117)(以下简称“主合同3”),约定光大银行南通分行向九鼎磨具提供最高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最高授信额度的有效使用期限从2025年9月23日至2026年9月22日止,并依主合同3签订了《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编号:202501631311228),约定贷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贷款期限自2025年9月24日起至2026年9月23日止。

公司与光大银行南通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501611111117保),约定公司为光大银行南通分行与九鼎磨具依主合同3(含依主合同3签订的具体业务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保证期间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九鼎磨具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9,709.2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96%,其中: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担保19,709.2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96%;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担保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上述担保均在正常履行中,无逾期担保。

四、备查文件

1、《最高额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ZRCDK2025091000110);

2、《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编号:DBHT2025091000042784);

3、《反担保保证合同》(编号:2025年科字第163-1号);

4、《最高额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ZRCDK2025091000106);

5、《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编号:DBHT2025091000042779);

6、《反担保保证合同》(编号:2025年科字第164-1号);

7、《综合授信协议》(编号:202501611111117);

8、《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编号:202501631311228);

9、《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501611111117保)。

特此公告。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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