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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1-1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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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695证券简称:滨海能源公告编号:2025-078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1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共有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张英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此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终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同意终止公司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旭阳集团有限公司、邢台旭阳煤化工有限公司、深创投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沧州旭阳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并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事项。

  本次交易尚处于预案阶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终止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张英伟先生、韩勤亮先生、杨路先生、尹天长先生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审议《关于公司与交易各方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就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与交易各方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终止协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董事张英伟先生、韩勤亮先生、杨路先生、尹天长先生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五次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000695证券简称:滨海能源公告编号:2025-079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决定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旭阳集团有限公司、邢台旭阳煤化工有限公司、深创投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沧州旭阳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并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预计将由旭阳控股有限公司变更为旭阳集团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杨雪岗先生。

  二、公司筹划重组期间的相关工作

  自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履行了公司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各进展公告中对本次交易事项的相关风险进行了充分提示。主要如下:

  (一)公司因筹划本次交易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品种:A股股票,证券简称:滨海能源,证券代码:000695)自2025年4月30日开市时起停牌,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停牌期间,公司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于2025年5月10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二)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7日披露的《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公告。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品种:A股股票,证券简称:滨海能源,证券代码:000695)于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三)公司于2025年6月至11月期间分别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2025-043、2025-050、2025-064、2025-071、2025-077)。

  三、终止本次交易的原因

  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交易相关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由于市场环境较本次交易筹划初期发生了变化,交易各方在对本次交易进行协商和谈判后,对相关商业条款未能达成一致,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公司充分审慎研究及与交易各方友好协商,同意终止本次交易事项,并授权管理层办理终止本次交易相关事宜。

  四、终止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决定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尚处于预案阶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终止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终止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交易事项是经公司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和友好协商后作出的决定,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需承担相关违约责任的情形。

  目前,公司各项经营情况正常,正在积极推动负极材料的市场开拓、20万吨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一期及配套源网荷储绿电项目一期建设、新型负极材料研发等经营工作,努力持续提升经营业绩,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本次交易的终止不会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和战略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承诺事项及其他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终止本次交易深表歉意,同时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的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四次会议审核意见。

  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终止协议。

  4.终止本次交易的进程备忘录。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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