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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能清洁能源(00579)与华润信托订立信托合同

2025-11-24 19:50

京能清洁能源(00579)发布公告,于2025年11月24日,本公司与华润信托订立信托合同,据此(其中包括),本公司已有条件同意将基础资产委托予华润信托以成立信托、发行资产支持商业票据以及管理、使用及处置信托财产,而华润信托已有条件同意为受益人的利益就第二次资产支持商业票据发行事项担任信托的受托人及管理机构。

就第二次资产支持商业票据发行事项而言,于2025年11月24日,本公司与华润信托订立服务合同、与华润信托及招商银行订立承销合同以及与华润信托及招商银行北京分行订立资金监管合同,并已出具流动性支持承诺函。

基础资产指(i)应收补贴的所有权利、权益、利益及收益(现在及未来、现有及或有);(ii)应收补贴应占的所有到期或即将到期的收回款项;(iii)转让、出售、拍卖、变卖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应收补贴的全部所得款项;(iv)请求、起诉、收回或接受有关应收补贴的所有应付款项之权利;及(v)来自应收补贴的利益以及有关强制执行应收补贴的全部权利和法律救济。

董事会认为,第二次资产支持商业票据发行事项可令本集团的集资渠道多元化,从而用于改善本集团的融资结构并提升其营运活动及投资。其亦使本集团能够实现减少应收账款结余及优化本集团资产负债率的目标。董事认为,为第二次资产支持商业票据发行事项进行的出售事项,将加快本集团资产的整体周转。此外,通过此项安排拟进行的转让基础资产将加快回收本集团的应收账款。

董事认为,尽管信托合同、服务合同、承销合同、流动性支持承诺函及资金监管合同各自的条款并非于本集团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订立,乃按正常商业条件订立,惟属公平合理并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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