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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金罚决字〔2026〕1号-3号

2026-03-06 18:00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柱支行

黔东南金罚决字〔2026〕1号

贷款管理不到位

罚款20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黔东南监管分局

2

王洪钦(时任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柱支行客户经理)

黔东南金罚决字〔2026〕2号

违法发放贷款

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黔东南监管分局

3

彭莉(时任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柱支行行长)

黔东南金罚决字〔2026〕3号

贷款管理不到位

警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黔东南监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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