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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6-04-23 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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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0617 公司简称:国新能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21,156,941.03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85,088,748.08元,减提取的盈余公积2,115,694.10元,减应付的永续债利息22,240,000.00元,截至2025年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81,889,995.01元。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4,512,594.92元。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综合考虑当前的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并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项目投资等可持续发展需要,为了更好地维护股东长远利益,公司拟定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5年,全球天然气市场持续调整。上半年,受亚洲市场需求低迷影响,全球天然气需求增速显著放缓;下半年,得益于北美及非洲地区液化天然气(LNG)项目的加速推进,全球LNG供应量增速再度回到两位数,推动全球天然气市场朝着更稳定、更具韧性的格局演变。

(一)国际方面

1、2025年度,美国天然气产量达到10900亿立方米,同比增长3%(约300亿立方米);天然气消费量达到9530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约90亿立方米),这一增量主要源于冬季居民取暖需求。相比之下,电力部门的天然气用量出现大幅下滑。2025年,美国液化天然气出口增长335亿立方米。据国际能源署预测,2026年,美国天然气将继续保持高产态势,其产量预计将达到11150亿立方米。2026年,美国天然气消费量将与2025年基本持平,同时美国将推进多个大型LNG项目的扩建与新增建设,其液化天然气出口量也将持续增长。

2、2025年,欧洲天然气消费量达5220亿立方米,同比增长4.5%(约200亿立方米),增长主要集中在第一季度,受寒冷气候影响,居民用气需求增加。同时,可再生能源发电效率不足及天然气发电量上升,也助推了消费量增长。相比之下,价格高企导致工业用气需求大幅下滑。2025年,全年欧洲液化天然气进口量再度恢复增长态势,同比增幅达30%(约400亿立方米)。俄罗斯经乌克兰的输气管道停运、挪威管道输气量下滑,再加上储气需求攀升多重因素叠加,致使欧洲天然气供应趋紧,进而推高了对液化天然气的依赖程度。据国际能源署预测,2026年,欧洲液化天然气进口量将持续增长。

3、2025年,俄罗斯天然气产量6630亿立方米,同比下降3%(约220亿立方米);消费量5060亿立方米,同比下降3%(约150亿立方米)。这些降幅主要由于国内市场需求疲软,宏观经济环境低迷,进而拖累了工业及电力部门的天然气用量。2025年,受过境乌克兰输气协议终止的影响,俄罗斯输往欧洲的管道天然气同比下降25%(约130亿立方米)。相比之下,俄罗斯经由西伯利亚力量管道输往中国的天然气达390亿立方米,同比增幅25%(约80亿立方米);通过中亚-中心管道输往乌兹别克斯坦和哈萨克斯坦的天然气则达到70亿立方米。受欧盟制裁影响,俄罗斯2025年液化天然气出口量同比下降约7%(约30亿立方米)。

4、2025年,亚太地区天然气消费量同比增长约4.3%,创下2022年以来的最低增速。中国2025年天然气消费量同比仅微增0.1%,印度则同比下降3.5%。与此同时,泰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巴基斯坦及孟加拉国等亚洲新兴市场的天然气消费量,亦呈现不同程度的下滑。2025年,亚太地区液化天然气进口量同比减少9.3%(约110亿立方米)。

(二)国内方面

2025年,国家持续深化能源安全战略,各大油气企业在勘探、开发与生产等核心环节持续投入。国内天然气勘探开发正不断向纵深突破,尤其在陆上深层与海洋深水领域展现出强劲发展势头。与此同时,非常规天然气开发技术日趋成熟,开采效率实现显著跃升。2025年,国内天然气产量达到2619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55亿立方米,增速为6.2%,有效发挥了保供的“压舱石”作用。

2025年,中国管道天然气进口量攀升至832亿立方米,同比增长73亿立方米,增速达8.0%。其中,中俄东线管道输气量超出预期,达到390亿立方米,成为拉动进口增长的核心引擎,为国内天然气市场注入了强劲动力。2025年,中国LNG进口量为6843万吨(约合958亿立方米),较上年同期减少822万吨(约合115亿立方米),同比降幅达10.6%。

2025年,中国天然气表观消费量达4265.5亿立方米,同比仅增长5亿立方米,增速为0.1%,整体呈现“弱增长”态势。主要原因在于,当年采暖季气候偏暖,北方地区采暖用气需求显著回落;同时,房地产行业深度调整,拖累了建材、玻璃、陶瓷等高耗能产业,工业用气增长有限;此外,新能源的替代效应也对天然气消费形成了较大冲击。

2025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能源产业发展政策,为推动天然气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支撑。2月27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5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天然气产量保持较快增长,提升油气储备能力,推进储气项目建设,强化勘探开发与非常规油气增产,保障供应安全。8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完善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机制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省内管道运价由省级发改委统一制定,按“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核定,设置标准化定价参数,引导行业整合,推动“全国一张网”。9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规范管网设施公平开放,明确用户注册、服务受理、容量分配等流程,界定监管范围,优化分散受理回复时限,促进油气资源高效流通。10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石油天然气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提出完善规划体系,跨境跨省管道须纳入全国规划;明确供气企业、国家管网、城镇燃气企业各5%储气指标,地方政府5天应急储气要求;推进管网运销分离与省级管网改革。以上政策进一步明确了加快天然气增储上产,完善管道运输价格机制,推动管网设施公平开放,规范天然气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与运营管理等要求,对于指导天然气全产业链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主要业务

新能源企业的经营管理及相关咨询;天然气开发利用与咨询服务;储气设施租赁服务;集中供热项目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供热系统技术咨询及维修;天然气灶具、仪器仪表设备的生产、加工、销售;信息技术开发与咨询服务;进出口:上述经营项目的进出口业务;氢能技术研发、地热能、风能、光能、节能技术咨询、生物质能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及利用;秸秆技术咨询和技术推广;生物质沼气技术咨询;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电力供应:电力业务:发电业务;销售;新能源充电桩的建设与管理。

(二)经营模式

长输管网业务:按照销售计划,通过自建长输管线将天然气输送给城市燃气公司、工业用户、液化工厂及热电厂。

城市燃气业务:通过多源化气源采购,依托城市配气管网,发挥泛区域中压环网优势,匹配用户需求,精准对接下游用户,科学规划、互联互通,输送和分配给城镇居民、商业、工业等用户。

燃气销售业务:从上游统一采购资源,经管道主体公司长输管网输销至下游城市燃气公司、工业用户、液化工厂及热电厂。在供销链条中,供气按照“日指定,周平衡,月计划”的方式进行,即在确定每月供气计划的基础上,每周进行供气量平衡分配。同时,下游用户或经销商根据用气需求每日上报上一级供应商,上一级供应商根据用气量实际需要进行调度,从而确保各级管道平稳运行。

液电调峰业务:液电板块主要功能为调峰和储气,夏季启机为全省燃气管网进行调峰,并在入冬前将储罐库存液位拉满,以保障冬季燃气供应,起到削峰填谷的作用,在采暖季出现燃气供应缺口时,启动应急保供预案,向管网用户进行燃气反输。

新能源业务:通过规模化牧场的畜禽粪污处理与资源化利用,产出生物天然气、沼渣和沼液,生物天然气通过自建燃气管道直供工业燃气用户,沼渣深加工为有机牛床垫料,销售给牧场,沼液是优良有机液肥,通过自建沼液管道还田。

(三)公司产品市场地位、竞争优势

1、长输管网板块

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天然气为长输管网板块主体公司。其主营业务是燃气长输,管网覆盖全省所有地市,在不断优化完善管网基础设施、进一步提升管网整体调运能力的基础上,对全省的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作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实现了国家级气源及省内煤层气气源在省内的联通,并与省内其他燃气长输管网公司实现互联互通。目前,全省管网架构基本成型,年输气量占全省用气量的2/3以上,在我省的燃气市场中游环节占据主导地位。

2、城市燃气板块

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新城燃为城市燃气板块主体公司。其通过多源化气源采购,依托城市配气管网,发挥泛区域中压环网优势,匹配用户需求,精准对接下游用户,科学规划、互联互通,合理分配气源和资金,拓展发展空间,提升经营实力,增加经营效益,供气规模在山西省占主要地位。

3、燃气销售板块

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新销售为燃气销售板块主体公司。其通过统一规模采购成本优势、统一合同量价政策下营商环境公开公平透明优势、国家干线下载优势和省级管网互联互通优势,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不断深耕燃气主业,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

4、液电调峰板块

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新液化为液电调峰板块主体公司。其提供全供应链融合的应急调峰、储气反输、LNG生产及平台运营等一站式LNG产业投资运营服务,是山西省内产储能力最高、调峰保障最强、市场份额最大、产业链最完善的LNG生产运营企业。

5、新能源板块

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新同辉为新能源板块主体公司。其以应县生物质能源循环利用项目为依托,通过中温厌氧发酵工艺对当地规模化牧场畜禽粪污进行无害化处理,沼气提纯生物天然气并入燃气管网,沼气提纯后的二氧化碳用于微藻养殖,沼渣处理后用作牛床垫料和有机肥,沼液作为有机液肥通过管道还田,形成了生物质能源循环经济全产业链创新模式。该模式为山西省内首创,在全国范围也具有一定推广意义。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5年,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3.61亿元,较去年同期减少4.8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5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6.2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09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3.78%。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617 900913 证券简称:国新能源 国新B股 公告编号:2026-010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晓武先生提议,于2026年4月22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山西示范区中心街6号西座四楼8号会议室召开。此次会议的通知于2026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会议由副董事长聂银杉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披露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披露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议案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披露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4.1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李端生);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2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刘贺群);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3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姚其志);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4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王晓燕);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5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杨建红)。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将分别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作述职报告。

议案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披露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披露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披露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及《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披露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2026-011)。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合规管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披露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王炜刚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贾晨菲女士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对董事候选人提名的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提名王炜刚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该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并征询相关股东意见,认为王炜刚先生具备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且其本人同意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董事会同意提名王炜刚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

王炜刚先生简历如下:

王炜刚,男,49岁,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学士,会计师。历任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晋昌源煤炭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太原市廉顺交通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山西国新矿产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董事,山西中发煤炭运销有限公司总支部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山西华新煤焦销售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财务总监,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物流业务部副部长、部长,山西远东实业有限公司支部书记、执行董事,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洪鑫煤炭有限公司支部书记、执行董事,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副总经理。现任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专职副书记,山西华新煤焦销售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王炜刚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炜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议案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专项意见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披露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专项意见》。

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5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并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披露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披露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2026-017)。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议案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披露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披露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6-012)。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披露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披露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6-013)。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议案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披露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6-014)。

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9.1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一);

关联董事李晓武先生、刘联涛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2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二);

关联董事聂银杉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3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三);

关联董事李晓武先生、兰旭先生、刘联涛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4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四)。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议案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披露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2026-015)。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议案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建设发展的需要,现需向金融机构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福费廷、票据贴现、保理、国内保函、供应链(线上/平台保理)、融资租赁等综合授信业务。贷款期限及利率以贷款时同金融机构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申请的融资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此额度内以各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二十二:审查讨论《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披露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2026-016)。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讨论。

董事会对本议案进行了审查讨论,本议案涉及董事会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议案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披露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2026-016)。

关联董事聂银杉先生、张帆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制定〈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披露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议案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制定〈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披露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修订〈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披露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修订〈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披露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议审议的部分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于召开股东会的时间公司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617 900913 证券简称:国新能源 国新B股 公告编号:2026-011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

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披露了《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2025-024),自该方案发布以来,公司积极开展落实相关工作,在做强主业、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健全公司治理、强化“关键少数”责任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对2025年度行动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明确2026年度行动方案目标,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做强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一)长输管网方面

在管网安全层面,随着国家能源结构的优化调整和天然气消费量的持续增长,油气管道作为连接能源产地与消费市场的关键纽带,其安全运营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但当前,油气管道面临着老化、腐蚀、第三方破坏等多重风险挑战,对管道的安全检测、监测及维护提出了更高要求。在项目建设层面,蒲县站改造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吉县一延长跨省输气管道工程、割麦首站扩容项目、黎城压缩机扩容项目已基本完工,管网结构布局进一步优化,管网运行效率和供应保障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2026年,公司将持续加强管网运行安全工作,全力推进蒲县站增压改造、隰县分输站建设、太原一清徐输气管道续建等重点项目,确保各项目按计划高质量建成投运,为公司构建坚实可靠的管网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力支撑。

(二)城市燃气方面

2025年,公司深入研究消纳需求,充分依托上载资源优势,统筹布局下游市场,有效降低资源采购成本。同时,公司积极应对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充分发挥区域协同优势,精准抢抓市场机遇,及时优化用户开发与保量增收策略,全年共开发居民用户3万余户。

2026年,公司将在保存量、拓增量方面制定个性化营销方案,理顺量价关系,争取实现销气量的稳步增长;积极联动上下游单位,探索一条联合直供的新路子,保证存量用户不丢失,潜在用户有拓展,燃气市场有巩固;持续开拓低价资源,保障各区域供应体系的稳定和收益增长。

(三)燃气销售方面

2025年,公司加大直接资源采购量,通过“压减高价、扩大低价”策略,有效对冲部分上游价格上涨带来的压力,稳定公司盈利能力与经营效益;公司提前落实采暖季合同,并深化与储气库、接收站的战略合作,筑牢了冬季保供“压舱石”,有效保障供气的稳定与安全,为稳健运行夯实基础;公司积极拓展省外市场,建立客户分级管理体系,构建“五大燃气+省级平台公司+上市公司”三位一体的省外客户资源池,进一步扩大省外销售的“朋友圈”。首次实现在上海、重庆两个天然气交易中心枢纽点竞价交易,切实优化资源配置,构建起多模式、多架构的省外销售体系。公司下属子公司山西华新燃气销售有限公司作为第一批试点的10家托运商之一,连续两轮参与国家管网平衡管理实施细则模拟运行工作,充分体现了燃气行业对公司在托运领域专业能力与市场地位的认可,对省外业务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026年,公司将持续压减高价常规气购买量,全力扩大低成本非常规气采购规模,重点对接中海油、中石油煤层气等增量主体。抓住中石油等主力气源价格下调契机,争取非常规气等资源,实现采购成本降低;持续探索对省外单一大型用户直供或联合直供模式,进一步开发新用户,持续扩大省外销售的“中原大化模式”;充分利用上海、重庆两个天然气交易中心的平台优势,进一步完善省外竞价交易模式,确保“南乐枢纽点”资源采暖季省外销售平稳运行;持续依托国家管网,为省外市场开发开辟新通道;及时关注国际LNG现货价格及国家管网集团推出的LNG拼单业务,将管道天然气与零散CNG、LNG有机结合,灵活选择优势气源,从而达到拓宽市场、增加销气量的目标。

(四)液电调峰方面

2025年,依托LNG“产采运销一体化”平台,为9家液化工厂、1家销售公司提供全方位技术服务。2025年底,平台累计注册下游客户72户,创建订单35673个,实现线上销售量76.22万吨、销售额31.03亿元;开设“华新装液”微信小程序累计注册司机2958名,完成车辆认证2133次,支撑装车30989辆、装液65.87万吨,有效提升服务效率。

2026年,公司液化工厂将引入混合冷剂压缩废热回收利用技术,通过高效低阻换热装置回收压缩废热并驱动制冷,利用冷剂二次降温,实现降本增效。同时,借鉴“一厂一策、一机一策”技改路径,针对各液厂气质组分、设备状态,制定差异化提效方案,重点攻关脱酸系统、冷箱防堵、BOG回收与余冷利用等技术瓶颈。公司将继续全面优化LNG“产运销一体化”平台,深化与SCADA系统数据对接,完善线上业务流程形成闭环,增加相关业务审核流程,逐步构建开放、协同的LNG产业综合服务平台。

(五)新能源方面

2025年,余热利用项目有序实施,该项目利用热沼液,通过定制换热箱对低温污水进行预热,实现沼液余热二次利用。同时,完成包括提纯变频器改造、增压泵前管道过滤器加装改造、配电室换气强排风扇加装等12项技术改造项目,进一步降本增效、提高能源利用率。顺利完成绿色种养循环农业项目实施工作,全年超额完成沼液还田任务,液体肥还田覆盖27个村庄、8.26万亩土地,消纳沼液46万吨,实现生物质能补链延链。

2026年,公司将继续加快推进沼液余热回收利用工程,通过回收沼液等工艺流体中的低温余热,用于预热进料或供暖系统,降低外部热源消耗,实现能源的二次高效利用,全面提升能源转换环节效率。采用CSTR与USR联合发酵工艺,推进应县项目扩产增容技术改造,解决现有沼液缺口问题以及工艺“短流”与效率低下问题,通过加大牧场的有机污水接纳能力,提升牧场对公司处理污水的依赖度,公司合理增收污水消纳处理费获取稳定营收,进一步巩固合作,全面提升能源转换环节效率,创造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重视投资者回报,维护投资者权益

2025年,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未实现盈利。同时,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形势、行业现状、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规划等因素,公司2024年度未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6年,公司将努力提升经营业绩,力争实现扭亏为盈,在保证主营业务发展合理需求的前提下,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公司战略规划及实际经营情况,平衡稳定可持续发展及全体股东利益,积极推动投资者回报工作,建立长期稳定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持续提升股东回报水平,提升公司长期投资价值。

三、坚持创新驱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2025年,公司将研发经费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实行专款专用,重点投向自动化管网建设、管道安全评估算法优化等前沿领域。深化与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太原理工大学等高校产学研合作,承担并完成山西省科技厅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在燃气气质分析、管网安全运行等领域实现技术突破,逐步完善技术路线图与跟踪管理机制。依托煤与煤层气共采全国重点实验室分实验室等载体,开展管道沉降机理等研究。已有多个科研项目顺利通过验收,取得授权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3项,行业话语权稳步提升。

在新能源领域,公司积极推动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与交流,与山西大学等高校合作,共同申报并获批“山西省生物固碳工程研究中心”,此次认定标志着公司在“生物固碳”领域的技术研发与产业化能力获得省级层面的权威认可,实现了由企业内部研发平台向省级高能级创新平台的跃升。2025年3月,公司完成《沼气CO?微藻养殖的高效固碳减排关键技术开发与工程示范》结题验收。在此基础上,立项《微藻户外开放式培养技术研究》,并于2025年8月完成户外跑道池建设,启动规模化养殖。目前,已实现从实验室到户外大池的工艺衔接,藻体生长态势良好,为2026年优化养殖模型、提升经济效益奠定了基础。

2026年,公司在长输管网领域将结合采空区治理、水害防护等实践经验,参与修订省级地方标准,完善煤矿采空区输气管道安全管理技术规范。探索开展管道沉降防治、智能阴保系统优化等课题研究,力争形成技术成果,提升行业影响力。

在新能源领域,为延伸生物质能源产业链,以应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为核心,联合山西大学组建山西省生物固碳工程研究中心,围绕“低碳转型、循环利用、高效固碳、技术创新”,致力于将畜禽粪污处理与生物固碳深度融合。一方面是重点推进“奶牛粪污厌氧发酵沼液施用技术规范”课题,通过全链条技术创新与标准化研究,在应县建立一套安全、高效、可复制的“沼气发酵-沼液还田”循环农业模式,实现废弃物资源化与农业绿色生产。另一方面,利用优势藻种建立规模化开放养殖体系,通过分析藻产品的成分变化优化采收工艺;同时,监测养殖循环用水的水质变化,探索废水处理方式,形成微藻固碳与资源化利用的闭环技术路径。

四、提高信披质量,优化投资者关系

2025年,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断优化信息披露质量,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2025年,公司发布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47份,并发布了上市以来首份《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详细披露了公司在环境保护、社会贡献及公司治理等方面的实践与成果,展现出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坚定决心;2025年,公司高度重视与投资者的沟通,常态化召开业绩说明会,组织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2025年半年度、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参加山西辖区上市公司2025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积极回应投资者关心的问题。此外,公司通过上证e互动、投资者热线、与投资机构日常交流等多种渠道,及时解答投资者关注问题,积极传递公司投资价值。

2026年,公司将继续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优化信息披露质量,不断丰富信息披露形式,更加高效精准地向投资者传递公司信息,便于广大投资者全方位理解公司经营状况。同时,持续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继续利用好咨询电话、电子邮箱、上证e互动等多个渠道,及时有效回答投资者的问题,借助业绩说明会和集体接待日,及时与中小投资者进行沟通,传递价值。公司将持续提升ESG治理体系建设,将可持续发展理念贯穿于决策管理和业务运营的全流程,致力于在能源革命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五、强化公司治理,提高治理水平

2025年,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完善内部治理制度,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构建以股东会、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为主体的决策体系,形成了权责分明、各司其职、科学决策的法人治理结构。2025年,公司共召开股东会3次,共审议通过议案22项;召开董事会8次,共审议通过议案49项;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审议通过议案5项;召开审计委员会5次,审议通过议案31项;召开提名委员会2次,审议通过议案4项;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审议通过议案2项;召开战略委员会1次,审议通过议案1项;召开监事会4次,审议通过议案13项;有效发挥了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的作用,提高董事会的治理能力。

2025年,公司紧密围绕监管政策动态变化与经营发展实际需求,持续优化内部治理制度。全面梳理并完善了《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治理制度,累计制定及修订内部制度153项,确保公司治理有章可循、规范运作。2025年,公司完成了董事会换届工作,顺利完成监事会改革,其相关职责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履行。通过这一系列举措,进一步增强了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经营管理、重大决策等关键领域的监督与专业赋能,全面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持续健康发展。

2026年,公司将持续关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各类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不断强化精细管理,持续完善内部制度建设。多维度提升治理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切实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

2025年,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责任担当与风险防控,保持与“关键少数”的沟通交流,及时传递合规与履职要求。积极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等监管机构举办的相关培训,实现“关键少数”培训全覆盖,切实提升“关键少数”的合规意识,助力公司稳健发展,更好地维护股东利益。

2026年,公司将持续提升“关键少数”履职能力,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向“关键少数”传递最新监管要求,积极组织董事、高管人员等“关键少数”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等机构举办的相关培训,持续强化规范运作意识,提升其合规意识及履职能力。

七、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行动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实际情况而做出的规划,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规划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该方案在未来实施中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617 900913 证券简称:国新能源 国新B股 公告编号:2026-012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关于重组配套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2013年7月2日,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山西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现变更为“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然气公司”)全部3名股东签署《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2013年12月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字[2013]1545号文《关于核准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向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批准,同意公司向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能源集团”)发行201,879,760股股份、向太原市宏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展房地产”)发行96,981,453股股份、向山西田森物流配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田森物流”)发行96,981,453股股份购买国新能源集团、宏展房地产及田森物流合计持有的天然气公司100%股权;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000万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2013年12月16日,各方签订了资产交割确认书;2013年12月20日,天然气公司在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工商变更手续,其100%的股权过户至公司名下。2013年12月20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3]第114198号《验资报告》。2013年12月23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2、实际配套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2014年1月15日,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0,000,000.00元,扣除非公开发行费用14,150,943.40元后,剩余募集资金净额465,849,056.6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4)第110039号《验资报告》。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天然气公司系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本募集资金净额465,849,056.60元作为资本金,于2014年1月22日全部注入到天然气公司,该出资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西分所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晋报字(2014)第10005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关于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10月30日《关于核准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087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7,650万股新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1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5,210,000.00元,扣除从募集资金中已直接扣减的承销费人民币18,739,500.00元,实际汇入公司银行账户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986,470,500.00元;同时扣除公司为非公开发行股票所需支付的验资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801,886.7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5,668,613.2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115625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关于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1月12日《关于核准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04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293,330,434股新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4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11,989,997.30元,扣除从募集资金中已直接扣减的承销费人民币8,000,000.00元,实际汇入公司银行账户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003,989,997.30元;同时扣除公司为非公开发行股票所需支付的验资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1,944,041.7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02,045,955.5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第000115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一)关于重组配套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天然气公司、发行保荐机构海际大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后因持续督导机构变更,天然气公司、新的持续督导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报告期内,公司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过程中均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规定的情形。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天然气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关于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发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天然气公司和中金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长风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天然气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山西煤层气(天然气)集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煤层气公司”)、中金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报告期内,公司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过程中均按照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规定的情形。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关于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发行保荐机构中德证券与浦发银行太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天然气公司、天然气公司子公司煤层气公司、山西国新中昊盛天然气有限公司及中德证券与浦发银行太原南内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报告期内,公司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过程中均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规定的情形。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重组配套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及2025年12月31日余额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重组配套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一)》。

2、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及2025年12月31日余额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2: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二)》。

3、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及2025年12月31日余额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3:具体情况详见附表3《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三)》。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重组配套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经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自2013年7月13日起至2014年2月27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4]第110509号),公司已投资8,736.20万元用于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公司于2014年3月17日置换出先期投入的垫付资金8,736.20万元。本次置换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经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截止2015年12月3日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115626号),公司已投资91,000.00万元用于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公司于2015年12月置换出先期投入的垫付资金91,000.00万元。本次置换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重组配套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4年8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不超过33,000.00万元闲置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该计划于2014年9月12日实施,截至2015年8月13日止,上述款项已经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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