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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三木(000632)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通过 与中信金融资产补充协议获99.34%赞成票

2026-05-28 19:20

本报讯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三木,证券代码:000632)于2026年5月29日发布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显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信金融资产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该议案以99.34%的高赞成票获得通过,彰显了股东对公司该项合作的广泛认可。

本次临时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于2026年5月28日14:30在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群众东路93号三木大厦17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召集,朱敏董事长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林晖、陈璐新律师对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会议出席情况

据公告披露,本次股东会共有254名股东参与表决,代表股份103,858,0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3101%。其中,现场会议出席股东3人,代表股份124,100股,占比0.0267%;网络投票股东251人,代表股份103,733,989股,占比22.2835%。中小股东参与度方面,共有252名中小股东参与表决,代表股份3,897,4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72%。

议案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唯一审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中信金融资产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获得高票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表决类型 股份数(股) 占出席有效表决权比例
同意 103,177,001 99.3442%
反对 620,188 0.5971%
弃权 60,900 0.058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表决类型 股份数(股) 占出席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比例
同意 3,216,400 82.5249%
反对 620,188 15.9125%
弃权 60,900 1.5625%

公告指出,该议案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有效。

法律意见

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ST三木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次议案的通过,意味着ST三木与中信金融资产的合作补充协议正式生效,后续公司将根据协议内容推进相关合作事项。市场分析人士表示,与中信金融资产的深度合作有望为ST三木在资产处置、融资渠道拓展等方面带来积极影响,助力公司改善经营状况。

备查文件: 1. 股东会决议; 2. 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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