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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首例用无人机高空“坠箭”猎杀野生动物被追刑责

2026-07-16 14:00

(来源:中国环境网)

转自:中国环境网

夜幕笼罩深山,搭载热成像设备的无人机悄然升空,穿透密林锁定热源目标,在高空精准发射金属箭矢猎杀藏匿的一头黄麂。这并非影视特效场景,而是一起发生在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山林的非法狩猎现场。

7月3日,该起利用改装无人机“坠箭”的非法狩猎案一审宣判。这是富阳区首例利用高科技改装无人机实施高空狩猎的刑事案件,为依法规制科技工具滥用、筑牢生态安全防线提供了司法示范。

去年10月至12月,被告人范某某、徐某某在该区洞桥镇山林区域,先后3次使用改装无人机“坠箭”、热成像等禁用工具和方法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共猎得野猪两头、黄麂1只。

本案作案工具为范某某向他人借用的大疆Matrice 4TD专业无人机,该机型原生搭载红外热成像功能,本可用于山林巡护、生态监测等合规用途。但两名被告人对设备进行违规改装,私自加装机械勾爪与金属箭矢抛射装置,打造出一套完整的高空精准猎杀系统。依托改装后的高科技设备,该偷猎模式具备传统捕猎无法比拟的危害性:危害范围更大、杀伤力更强、隐蔽性更高。

庭审中,被告人范某某供述了作案动机:“以前只听人说起用捕兽夹、枪支打猎的,没听过用无人机的,虽然我知道富阳是禁猎区,还是抱着侥幸心理想试一试,来满足自己的好奇心。”

鉴于两名被告人认罪认罚并主动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最终,被告人范某某被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8个月;徐某某被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对作案使用的无人机及改装设备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检察官介绍,相较于传统的非法狩猎,本案利用科技工具作案,不仅破坏区域野生动物资源、打破山林生态平衡,高空坠落的金属箭矢还存在不可控落点风险,对进山群众、巡护人员的人身安全构成威胁,社会危害性更为突出。科技应成为人类认识自然、守护自然的有力臂助,不应沦为戕害生灵、破坏和谐的冰冷利器。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是每一位公民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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